野人三四家,桑麻足生意。
试与叩柴荆,言辞应有味。
苏辙(1039—1112年),字子由,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
《和文与可洋州园亭三十咏其二十六野人庐》是苏辙所作的一首宋代诗词。以下是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野人三四家,桑麻足生意。
试与叩柴荆,言辞应有味。
诗意:
这首诗描绘了一个野人的住所。野人指的是居住在荒野或偏远地区的人,与世隔绝,生活朴素。诗人用简练的语言描绘了野人的生活状态和他们的聚居地。野人们有三四户人家,他们种植桑树和麻,用来织布和制作衣物。诗人试着去拜访他们,与他们交流,期待从他们口中听到有趣的言辞和故事。
赏析:
这首诗以简洁明了的语言描绘了野人的生活环境和生活方式。野人的生活与宋代都市中繁忙、喧嚣的生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们生活在偏远的地方,过着朴素的生活,以种植桑树和麻为生。诗人希望通过与他们交流,能够听到他们的言辞,期待从中得到一些启示和感悟。
诗中的桑麻象征着野人的生活方式和他们对生活的依赖。野人的庐居也反映了他们与自然的亲近和融合。整首诗以简练的语言表达了诗人对野人生活的向往和对纯朴、自然生活的赞美。
这首诗描绘了一个与现实生活相对立的世界,强调了简朴生活的价值和重要性。它呈现出一种对繁华都市生活的反思,倡导人们回归自然、简单的生活方式。诗中的味道可以理解为丰富多样的人生经历和智慧的积累,诗人希望从野人那里获得这样的味道,以丰富自己的生活。
总之,这首诗通过对野人庐居的描绘,表达了诗人对简朴、自然生活的向往和赞美,同时也反思了繁华都市生活的空虚和浮躁。它以简练的语言传递了深刻的思考和感悟,展现了苏辙细腻的情感和对生活的独特见解。
hé wén yǔ kě yáng zhōu yuán tíng sān shí yǒng qí èr shí liù yě rén lú
和文与可洋州园亭三十咏其二十六野人庐
yě rén sān sì jiā, sāng má zú shēng yì.
野人三四家,桑麻足生意。
shì yǔ kòu chái jīng, yán cí yīng yǒu wèi.
试与叩柴荆,言辞应有味。